保 险 代 理

康顺女性终身

□ 险种特点:

  • 量身定制,专为女性设计,更为贴身
  • 28种重大疾病保障,特别关注您的身体健康
  • 重大疾病分类给付,节约您的保费支出
  • 保费豁免后责任继续有效,充分体现人性关爱
  • 保险单短期贷款,便于您资金调剂
  • 交费期内,附七级三十四项意外伤残保障,功能更合理

 □ 图例分析:

□ 图例说明:
  30岁女性,20年交费,保额10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交费3530元
  保险利益:
  疾病保障: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8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可领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意外保障:交费期内,因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残疾的,按照残疾程度给付比例表领取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意外身故或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病故可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

  以上内容仅供客户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保险内容均以正式保险条款为准。

□ 保单利益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90天内

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

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90天后

初患一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初患二类重大疾病

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疾病身故

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费豁免

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于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

交费期内,因意外事故并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