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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色:
● 国内首创保费豁免附加条款,尽显人性关怀
●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选择
● 18-60周岁皆可投保
□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疾病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残疾程度表"所列的一、二、三级残疾者,本公司将按以下规定豁免保险费:
一、
残疾由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残疾确认日之间应交的各期保险费;
残疾由疾病造成的,本公司无息退还残疾确认日之前一百八十日内投保人已交的应交各期保险费。
二、
本公司豁免残疾确认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前述所称保险费包括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 投保规则:
1、 本险种可附加于除含豁免保险费责任的条款以外任何主附寿险(以下简称主合同)。
2、 投保时,被保险人最低投保年龄18周岁,最高投保年龄60周岁,且保险期满时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3、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选择。
4、 被保险人需提供健康告知声明,并依其对应主合同危险保额进行相关的检查项目。
5、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交费期间一致。
6、 主合同中主、附加险交费期间必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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