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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特点:
- 量身定制,专为成年女性度身定做,设计更体贴
- 保障充分,专为女性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障,保障更充分,多达二十八种重大疾病保障,其中包含女性原位癌、恶性葡萄胎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 将疾病分为两类,合理又经济
- 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 符合国际惯例,保费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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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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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说明:
30岁女性投保,20年交费,保额1万元
保费支出:每年交保费400元
保险利益:
1.疾病领取 :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发生一、二类重大疾病,领取现金价值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一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初患一类重大疾病,可获医疗保险金额8000元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患二类重大疾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初患二类重大疾病,可获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
2.身故保险金:如未领取任何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后可得全部保险金额1万元
3.分红:在未发生保费豁免的情况下,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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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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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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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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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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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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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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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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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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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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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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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后疾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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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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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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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给付上述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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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初次发生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退还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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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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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的分红是不确定的,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确定红利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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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保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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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本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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